刘黎明,眼科主任医师,副教授,眼科主任,硕士生导师。于1982年毕业于新疆医学院医疗系,从事眼科临床工作至今26年。担任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;新疆医学会眼科分会常委;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乌鲁木齐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。